
一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意義
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2016年1月29日)
在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內,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,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,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,在中國境內(不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的居民企業。
?1.稅收減免優惠:企業所得稅稅率由25%減按15%征收,
降幅達40%; 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c101915/c5167710/content.html
?2.無償獎勵:①海南省各市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無償獎勵不低于20萬元;②享受研發費增量的30%補貼。
? 3.項目扶持:政府各類科技項目扶持資金優先支持;
? 4.提升品牌:提升企業品牌形象,增強企業競爭力;
?5.提高創新能力:有助于企業的研發再投入,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;
? 6.企業上市:有利于企業上市融資,增強客戶、合作伙伴、政府和金融機構對公司的認可;
? 7.其他優惠:項目招投標加分,購買土地、招商引資時享受優惠政策。
二、知識產權與科技成果轉化
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》( GB/T 29490—2013,2013年03月01日)
知識產權:
在科學技術、文學藝術等領域中,發明者、創造者等對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,其范圍包括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及相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、地理標志、植物新品種、、商業秘密、傳統知識、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。
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,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:
? Ⅰ類評價:發明專利(含國防專利)、植物新品種、國家級農作物品種、國家新藥、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。
? Ⅱ類評價:實用新型專利、外觀設計專利、軟件著作權等(不含商標)。
?科技成果是指: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。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(2015))
?科技成果轉化是指: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、開發、應用、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產品,發展新產業等活動。
?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6種:
(一)自行投資實施轉化;
(二)向他人轉讓該科技成果;
(三)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;
(四)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,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;
(五)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,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;
(六)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。